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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服务的深化和发展,混业经营、业务全球化和金融机构的兼并整合成为现代金融业发展的几个重要趋势,金融集团应运而生。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该趋势的主要参与者之一。然而,当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在追逐建立金融保险集团,享受范围经济、规模经济、投资组合效应带来好处,不断扩大业务范围时,却往往忽视作为集团经营所面临的特殊风险。
2008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并进而引发国际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同时也给国际保险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在这次危机中,经营历史长达89年、总资产规模超过1万亿美元的全球顶级金融保险集团美国国际集团(AIG)濒临破产。在对AIG危机事件以及其危机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可以发现,AIG的风险不是由其主营保险业务产生,而是源于衍生金融产品。危机起源于集团公司旗下的一家名为AIGFP(金融产品公司)的子公司,由于该公司出售信用违约掉期(CDS)产品,而该产品为风险极高的CDO和次级债产品提供担保服务。在美国发生次贷危机后,AIG在信用违约掉期上遭受的损失不断加重,加上金融市场环境恶化,AIG信用评级被下调等外部因素的推动,整个集团最终陷入流动性危机。
AIG危机事件重新引发了人们对金融集团经营风险以及风险监管的思考。金融保险集团带来的不仅是利益,也包括了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内部关联交易风险、资本重复使用风险、管理不透明、管理效率下降以及不同机构之间风险的相互传递等,这些都是公司和监管部门必须高度关注并且需要进行有效控制的。在我国,一方面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外资保险集团进入中国,它们在全球集团层面的混业经营实践,使其具备了未来在中国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这对中国保险公司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同时,国内金融服务业向纵深发展,以及保险公司自身竞争实力的加强也为实现金融集团化经营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另一方面,与欧美、日本等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金融体系发育尚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市场缺乏足够、有效的监管,这些因素导致国内金融保险集团经营中将面临更大的风险。
通过对AIG危机案例以及金融保险集团存在风险类型、风险产生原因、风险传递路径的分析,本文最后从金融保险集团和市场监管两个角度,对如何防范和化解我国金融保险集团风险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