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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是企业有效防御和应对各种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随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配套指引的出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从自愿披露阶段转向强制性披露阶段。由于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也是选择性披露,没有明确的披露标准,尤其在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方面,披露效果并不理想。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之所以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与其重要性有关。充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尤其是内部控制缺陷,不仅使企业自身认识到内部控制的不足,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也便于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于监管部门规范和完善内部控制法律法规,也有一定促进作用。 对于投资者而言,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可以使投资者避免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本文以深市中小板在2012-2015年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从公司治理特征的三个方面即股权特征、管理层特征、董事会特征验证其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 研究结论表明:第一,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负相关。第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负相关,且显著。第三,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负相关,且显著。第四,独立董事比例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正相关。第五,审计委员会勤勉性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正相关。 基于上述分析,依据信号传递理论,建议国家加大监管力度,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法规,增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公司治理的同时,促进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从而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