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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汉市召开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服务,开创了中国社区服务的序幕。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社区服务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受到国际社会组织和国内广大社区居民的一致赞誉。残疾人社区服务是以现有社区服务为基础,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残疾人提供有效服务,解决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残疾人社区服务促进了残疾人社会权利的实现,为残疾人生存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使残疾人在事实上成为社会平等的一员,实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共享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所带来的物质财富和文化成果。在梳理与残疾人相关的理论文献后发现,我国残疾人研究多集中于对残疾人权利、权能感、残疾人发展等理论研究,偏重于在理论性研究;也有少许专门针对残疾人的社会调查研究,分别从医疗、康复、残疾预防、就业、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论述我国残疾人生活状况,并针对所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本文以社区的视角对我国残疾人社区服务状况做较为全面的透视,通过访谈、问卷、实地考察及文献等调查方法,重点考察社区服务主体间关系,总结出我国残疾人社区服务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残疾人社区服务尽管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服务的有效性和效率难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社会效果。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是影响社区服务水平因素之一,突出表现在社区服务范围狭窄、服务水平低下,多以满足物质需求为主,很少涉及到居民的文化生活;多关注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忽视对残疾人发展能力的培养。除了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现有社区服务主体问缺乏默契,各自为政,严重削弱了残疾人社区服务的效果。社会互构论认为,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是社会学的元问题和基本问题,个人和社会之间是种互构谐变关系;个人和社会的连续体之间也存在这种关系,即政府部门、社会部门和经济部门之间存在互构共变的关系。社会互构论摒弃以往对立关系,调节各部门间的关系,使之默契合作,形成合力作用的社会和谐发展,良性运行的基础。社区服务的服务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经济部门、社会部门和社区居民,在现有生产力水平不高,服务质量差强人意的状况下,发挥好政府部门主导性作用,充分调动各服务主体间关系,实现残疾人社区服务社会化发展之路,促进社区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概括而言,社区服务社会化包括下列特征:服务对象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主体社会化、服务资金社会化、社区服务专业化。在服务对象方面,在确保社会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为社区所有居民提供服务;在服务内容方面,力求对社区居民需求的全面概括,只要是残疾人需要的,社区就能提供相应服务内容;在确保政府主导地位的同时,动员社会组织、企业和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残疾人社区服务;在资金投入方面,争取社会各部门对社区服务的捐赠和融资行为;在专业化方面,形成以专业志愿者为核心,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残疾人服务模式。多元服务主体间密切合作,势必会对我国残疾人社区服务质量产生正面影响,有助于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与正常人一起平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