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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日益严重。未成年人因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给其家庭、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而且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面对如此的未成年人犯罪形势,我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传统矫正方法,并不能起到应有的功效,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社区矫正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所采用的普遍矫正方式,实践证明它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其统筹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的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实施矫正。社区矫正对未成年犯的改造方面可以起到良好的作用,但是,我国在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刚刚起步,特别是未成年犯在身体、心理等各个方面都与成年犯有很大的区别和特殊性,导致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具有社区矫正的共性之外,还具有区别于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特点。同时作为一项新型的司法社会工作,目前,我国试点中基本没有确立适合未成年犯特点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在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基本上也是一片空白。因此,研究未成年犯的特点,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体系,以及进一步完善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措施,加强对其矫正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共分五部分,三万五千余字。一、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相关概念及理论介绍。由未成年犯、社区等概念引出了社区矫正的概念,并且介绍了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标签理论、行刑社会化、刑罚的谦抑性和补偿理论等。二、未成年犯实施社区矫正的必要性分析。本章从七个方面对未成年犯实施社区矫正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是由我国现阶段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所决定、对未成年犯进行社区矫正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减小“标签化”所带来的影响、有利于避免监禁刑的缺陷、有利于密切其与家庭和社会的关系等。三、未成年社区矫正的可行性分析。本章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对未成年犯进行社区矫正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述。理论可行性方面主要是从犯罪人的可塑造性、刑罚观念的变化方面进行的;现实可行性方面则主要介绍了美国、英国、德国在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四、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现状与问题。本章首先介绍了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在北京、上海及我国其他地区的试点情况和所取得成绩。其次,该部分还分析了我国对未成年犯进行社区矫正存在着以下问题:社区矫正缺乏社会的认同、社区矫正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对象范围狭窄且矫正内容宽泛、没有设立专门的矫正机构与建立专业的执行队伍等等。五、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建议。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在宏观的制度方面,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转变人们对社区矫正的看法,加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相关立法,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建立专业的矫正队伍等等。在具体流程方面,推广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前的人格调查制度,建立未成年犯心理矫正体系,完善我国现有的管制、拘役等矫正项目,借鉴国外合乎我国国情的措施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