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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的日益开放,以及市场经济的深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流动日益频繁。合理的教师流动,无疑会起到促进教师队伍内部良性竞争等作用,但实践中却存在大量的义务教育教师的无序流动现象。国内外相关研究、特别是基于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教师流动的实证研究有待深入;针对江西省乐安县义务教育教师流动的调查研究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乐安县属于我国中部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在该县有明显的体现。那么,在这种背景之下,乐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流动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是什么?怎样从政策层面来解决这些教师流动中所存在的问题?为了探索上述研究问题,需要使用问卷调查与访谈的研究方法,以社会流动、个体需求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展开深入的研究。通过问卷调查与访谈,可以发现,乐安县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存在如下问题:(一)定编不合理且滞后;(二)乡镇教师流失多、县城教师严重超编;(三)普通学校流失骨干多;(四)学生向县城集中、师资区域分布不均;(五)物质待遇差异导致义务教育教师流动失序;(六)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政策干预不积极。乐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合理流动导致教育不公平、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部分学校师资力量配置不合理,以及普通学校与乡镇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且生源流失严重等不良后果,这些最后造成了乐安县义务教育发展的进一步不均衡,从而影响了广大乐安人民享受优质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乐安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流动不合理的主要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合理的教师人事激励机制的缺失,以及义务教育教师职中培训有效性不高等。为了解决乐安县义务教育教师流动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在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及国外相关制度设计的的基础之上,需要从宏观到微观进行如下有针对性的政策安排:(一)健全政策法规,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有序流动;(二)坚持教育均衡发展,倡导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理流动;(三)加大乡镇教育投入,提高教师物质待遇;(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合理的教师流动激励机制;(五)强化农村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养;(六)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个别化教师工资系统。乐安县义务教育教师流动的调查研究,以及上述研究结论,对国内其他地区类似教育问题的解决具有启发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