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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我国首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我国低保制度已经实施了20多年。民政部网站刊发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17年,全国各级财政累计支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692.3亿元。而在民政部第一次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的1996年,全国共投入低保金3亿元。20多年的时间里,全国各级财政投入的低保资金翻了500多倍。随着财政投入额度的不断增大,低保户等困难群众较为充分的共享了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但随之而来的低保泛福利化倾向和地区间保障水平不均衡、公共财政负担过重等现象引起了各界的质疑和思考,这些问题主要源于相关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但通过深入分析发现,若将调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式与完善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放在一个框架和系统中统筹考量,打好政策和理论组合拳,能够提供相对更为科学的解决方案。根据研究方案,本文将按照既定思路依次展开论述:一、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综述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明确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二、介绍相关概念、理论及其启示,阐明核心依据;三、介绍内蒙古农村牧区低保资金管理情况,说明“现状怎么样”;四、剖析问题及其成因,找出“问题出在哪”;五、给出优化内蒙古农村牧区低保资金管理的路径和方法,提出“如何解决问题”。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供给额度、分配及管理方式直接影响低保的提供方式、途径和数量,而最低生活保障业务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也直接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管理方面探索研究解决当前的部分问题,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等,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本项研究亦将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产生一定的现实影响。通过本项研究,可以得出以下几项结论:一是建立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兼顾的农村牧区低保资金管理机制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是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将低保专项转移支付优化为“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转移支付”,具有技术上的可操作性,也更为科学;三是优化完善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方式,能够相对有效地解决当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