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我国离婚制度下的离婚标准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emi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婚姻法在离婚标准上采取了二元方式,一元是以“自愿”为离婚标准的协议离婚方式,一元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离婚标准的诉讼离婚方式。以“自愿”作为离婚标准的协议离婚方式,由于登记机关仅审查夫妻双方是否自愿,如果夫妻双方出于自愿,则准予登记离婚,没有其它的限制性规定。由于这种方式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做出决定,导致一些当事人滥用这种权利,有些当事人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假离婚。因此,应对这种离婚标准进行分析,找出缺陷和漏洞,以弥补和完善法律某些不足。对于以“感情破裂”为离婚标准的诉讼离婚方式,由于“感情破裂”属于精神范畴,比较抽象,难以把握。而我国采取的是客观主义立法模式,法官不能凭主观判断来认定“感情破裂”,而应根据一定的客观事实作出判断。而我国的婚姻法仅规定了五种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五种情形远不能涵盖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就造成了在很多情形下,法官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因此本文通过研究“感情破裂”的相关理论,借鉴国外的离婚标准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模式,分析我国现行的“感情破裂”离婚标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我国离婚标准的四点建议。本文分四章:第一章主要从理论上论述我国离婚判定标准的基础和依据,从什么是离婚着手,分析我国的离婚标准必须坚持离婚自由、反对草率离婚的原则,必须坚持在无过错离婚标准的框架下进行,不能抛弃无过错离婚标准而回到过错离婚标准,并论述无过错离婚标准取代过错离婚标准的历史的必然结果。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德国、法国、英国、美国的离婚标准和离婚立法模式,归纳出德国、法国、英国、美国都是以“婚姻破裂”作为离婚标准,“婚姻破裂”的离婚标准是无过错离婚标准。四个国家都是由过错离婚标准发展到无过错离婚标准。在离婚标准的立法模式上,德国、法国、英国采取客观主义离婚立法模式,而美国采取主观主义的离婚立法模式。法国和英国还规定有“困苦条款”禁止离婚的情形。我国采取客观主义立法模式,因此,外国的立法中好的立法模式和立法经验值得在完善我国离婚标准时借鉴。第三章主要是对我国建国后的三部婚姻法的离婚标准构建情况进行分析,找出我国现行的离婚标准和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从而为第四章的建议提供现实的依据。第四章主要是以前面三章为依据提出完善我国离婚标准的四点建议:一是对“自愿”离婚标准增加限制性规定;二是建立婚姻登记机关和法院的衔接机制;三是扩大列举“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使抽象的“感情破裂”含意更具体化,便于操作;四是增加设定“困苦条款”等禁止离婚的例外情形。
其他文献
Zipf-Mandelbrot律S∝(r+ρ)-α是对Zipf律的改进,但是参数ρ的含义一直不清楚.本文直接生成符合Zipf-Mandelbrot律的随机数据序列,通过对比指出Zipf-Mandelbrot律是由系统规
跆拳道运动于20世纪90年代中传入我国,因该项目具有独特的健身防身及崇尚礼节等特点深受人们特别是广大学生的喜爱,在过去的20多年的时间里,全国迅速刮起了学习跆拳道热,跆拳道课
肠道菌群被称为“人体最大的器官”,在消化吸收、内分泌、免疫等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肠道菌群的建立是近年来研究人类健康与疾病关系的热点,新生儿肠道菌群的建立受很多因素
以无罪推定在刑事诉讼中的运作为视角,反思当前存在的认识误区和制度缺陷,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完善中国无罪推定原则的建言。认为目前中国虽然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但由于诉讼理
<正> 儿童生理差异儿童与成年人的疾病,因解剖和生理上的差异而有差别。这种差别也影响组织生物学的愈合。儿童伤口愈合能力比成年人强,但缺乏抗御各种疾病侵袭的储备力。例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重视和加以解决执法规范化问题,公安工作将面临极其被
就中国中老年妇女对于晚年性生活的态度,性生活在这个群体中的普遍性以及她们的性观念与实际性生活之间的关系做了深入的研究。认为中国媒体对于中国老一代性解放的宣传主要
目的探究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的供给与需求情况。方法采取整群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本社区150例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采取自制问卷调查研究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的供给与需求情况
近年来 ,市场上出现了不少染色的和辐照改色的珍珠 ,还有被称为“激光改色”的珍珠。收集了市场上的一些有色珍珠样品 ,进行了染色和辐照试验 ,获得了丰富的试验结果。通过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