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养老金制度是与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并轨之前我国主主要有两种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式养老和企业职工的社会化养老保险基金养老。历时多年的双轨制,一方面导致了人为划分出不同群体,并且从缴费到待遇的不公平;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出现了退休金负担不同,单位之间也不公平。近十年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年以10%的增幅上调养老金,由于机关事业和企业职工养老金基数差异较大导致两类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差异仍然逐步扩大,前者的待遇明显高于后者。2015年初,中央政府为了缓和该矛盾,对现有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并于当年发布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的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改革正式开始了。而后不久国务院再次研究讨论,公布并实施了相关的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也意味着中国开始更加深入以及详细地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不断缩小当前双轨制带来的差异。本文通过运用案例分析、比较研究、文献资料等方法来以常州市为基础,来探索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过程中的问题和问题产生的原因,在分析已经具备有利条件的基础上,全方位的考虑并轨现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首先采取案例分析法,整个文章以常州市为一个案例主体,对目前两种制度的运行现状和差异进行了分析,揭示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远远高于企业,且差距逐年扩大的原因;其次采用了比较分析法,对比分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前后的差异和并轨后机关事业和企业职工两种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差异,揭示了并轨后养老保险从制度层面得到了统一的结论;最后整个论文贯穿采用了文献资料法,借鉴了比较养老基金概念,对目前常州市养老金差异性进行了分析,并在差异基础上针对并轨后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有利因素,正视不利因素,最后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包括加强宣传形成社会共识,缴费基数统一口径,提高统筹层次和保值增值的能力,做实"空账",完善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多元化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