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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我国公有经济的中坚力量,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在涉及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占据着支配地位。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推动和引导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发挥着有效作用。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仍存在一定不足,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界定不准确。而经济责任界定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国企领导人的受托责任是否完整履行。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环节,责任界定不准确不仅使得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权力监督不到位,而且影响着对国企领导人真实、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而影响审计结果的运用以及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及效率效果。本文以XX市LT集团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例。首先,明确了研究的背景、意义、思路、方法及创新点。其次,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必要性和责任界定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文献回顾及评述,并围绕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委托代理理论”、“权力制衡理论”两大理论基础,进行了相关概念的阐述。然后,结合LT集团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界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最后,提出了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界定的政策建议,并对未来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界定工作作出展望。研究发现,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界定工作主要存在责任承担者难以确定、责任界限难以划分、责任认定难以到位以及责任量化难以开展四方面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当前责任界定标准模糊、责任界定证据不充分、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以及审计人员缺乏经责审计思维,对现有责任界定标准理解不到位。对此,本文提出了完善领导人责任界定标准、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