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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E锄ings Mallagement,EM)是指企业的管理当局为最大化其自身的效用或公司的价值,从多种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中进行选择的行为。企业出于不同的动机会采用不同的盈余管理形式,目前我国理论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亏损企业、配股企业以及IPO企业的研究,然而在资本市场上业绩表现良好的盈利企业是否就一定没有盈余管理行为呢?其实不然,盈利企业出于稳定盈余、减少政治成本等压力也会进行盈余管理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由于它和上述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不同,因此他们采取的方式也不一样,基于稳定收益、减少政治成本,试图体现一种稳定时间序列收益的动机,盈利企业往往会采取收益平滑式盈余管理的行为。
本文在对盈余管理以及收益平滑式盈余管理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盈利企业的特点提出了两点假设:(一)我国盈利企业会采取收益平滑式盈余管理的行为;(二)、我国盈利企业主要采取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收益平滑;并用沪深两市42家超过配股线要求的盈利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验证,得出了在我国盈利上市企业中存在收益平滑式盈余管理的行为,但非经常性损益并不是其主要手段的结论。同时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揭示出我国盈利上市企业中可能存在着滥用收益平滑式盈余管理的行为。
根据上述结论,本文认为收益平滑式盈余管理具有两面性,企业在运用时应取其利、去其弊,并提出对规范滥用盈余管理行为的几点政策建议,以期能够减少滥用盈余管理的行为,从而促进中国企业和资本市场的有效、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