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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已经是各国乃至全球社会都在普遍高度关注的严重社会问题,并且在纷纷采取政治、经济、技术等手段的同时,也采取法律包括刑法手段予以解决。但鉴于环境问题是人类社会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在迈向生态文明进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传统刑法中的犯罪理论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并不能完满地适应生态文明时代的需要。本文贯彻生态文明的理念,采用对比、归纳、演绎等推理论证方法以及历史学、社会学和法学等方法对环境犯罪概念、环境刑法法益、环境危险犯的成立及其环境犯罪刑事处置等环境刑法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审视和探讨,获得区别于传统环境犯罪及其刑法理论的生态文明时代的环境犯罪概念、环境刑法法益,以及与其紧密有机联系的环境犯罪危险犯的成立和环境刑事责任处置的,从而获得适应生态文明需要的新的全面的深刻的环境犯罪的概念认识及其刑法原理的理论认识。全文包括导言和正文两部分,约三万五千字。导言部分简单叙述了作者写这篇文章的动机和意义。正文分为如下五个部分。第一章,环境犯罪概念的重塑。作者先简要概述了传统的犯罪概念,然后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学者对环境犯罪概念的争论,重新塑造和构建了环境犯罪的新概念,以从根本上把环境犯罪与传统犯罪有效区别开来。第二章,环境刑法法益的修正与扩展。作者简述了环境刑法视野中的利益特征,并明确了环境刑法利益的概念。最后对传统的环境刑法利益进行了相应的修正和扩展,指出环境犯罪的构成并不以对传统刑法法益的侵害为必要,仅需构成对环境刑法法益的侵害为必要即可。第三章,环境犯罪中危险犯确立的必要性。作者从国外相关立法实践和环境犯罪特征出发,指出环境犯罪中危险犯不仅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危险犯所具有的共同特征,而且也有不同于其他危险犯的独特之处。并对在环境犯罪中确立危险犯的必要性进行了详尽的分析。第四章,严格责任在环境刑法中适用的合理性。作者从严格责任的背景着手,概述了国内学者对在环境刑法中适用严格责任的争鸣以及西方国家在立法司法实践中对严格责任的普遍适用情况,对严格责任的概念和其在我国环境犯罪中适用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第五章,环境犯罪的刑事处置结构的优化。作者指出传统刑法中的刑罚措施,在惩处和预防环境犯罪方面所发挥的功效并不理想,有必要寻求新的环境刑法处置基本理论。并对环境犯罪处置结构予以概述和优化,以及遵循的相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