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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医疗服务是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的基础,在过去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历史的原因,集体经济解体后,村级医疗服务失去原有财政来源,发展举步维艰,逐步走向市场化。本应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医疗卫生事业最终转由农民自己负担。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日益突出,最终导致农村基层医疗体系的崩溃,农民医疗保障利益受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在2003年重新构建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在一些地区逐步部推行新农合政策,重点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给亿万农民带来了巨大福祉。新农合具有积极意义,但在推行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政策措施,导致出现了一些地区农民医疗权益再次受损。我国大部分医疗资源聚集在城镇地区,广大农村地区只能享受稀少的医疗资源。而大部分与农民需求最为接近的村级医疗服务机构并未纳入新农合规定大病统筹报销范围,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财政支持,缺乏专业人才、相关技术设备,发展滞后,不能满足广大农民基本医疗需求。财政支持的缺乏使一些村级医疗服务机构不顾道德风险损害农民利益。合作医疗的效能因此大打折扣。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现象及所出现的问题,通过对村级医疗服务机构缺乏财政支持产生的根源,寻找问题成因,并加以实地调查佐证;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加强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及有条件赋予部分村级医疗服务机构参与大病统筹权利等财政给付制度建议,使其获得有效财政支持;并提出增加村级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福利对策。同时论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克服在新农合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方信息不对称现象,以使村级医疗服务机构得到良性发展,让农民将能真正得到切实有效的医疗卫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