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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则工作组自1995年成立后,即开始根据该条规定就服务贸易领域的保障措施进行谈判,却先后延期五次,历经九年,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归纳出支持方和反对方针锋相对的主要分歧,进而分析了导致分歧的原因;从三个方面探讨了保障措施对于服务贸易的必要性;分析了WTO建立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具体制度的设计,包括以下内容: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制度的模式,采取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的条件,不同服务贸易形式的紧急保障措施,程序性问题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并评介了东盟《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协定(草案)》,这是迄今为止最为详细的一份关于服务贸易保障措施的建议;之后介绍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欧共体有关协定等区域贸易安排中的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讨论了我国如何构建服务贸易紧急保障措施及谈判立场的问题,以期引起对紧急保障措施的关注和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