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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和公共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发展面临的老问题新情况一直不断交织集聚、叠加演化,电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益突显,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部署安排,山东省逐步深人电力市场化改革,传统的计划体制下的政府管理已不再适应快速变化的电力市场,给政府监管提出了新的问题和要求,本文在这一背景下进行深人研究,主要运用比较分析法和访谈法,结合山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现状,深人探讨分析其中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寻找适应新形势且符合电力市场发展改革方向的政府监管定位。这不但对丰富和发展政府监管理论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促进山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都有重要的价值。本文首先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述电力市场化改革、政府监管等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针对山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中政府监管存在问题,将整体性治理理论、激励性监管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相关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在电力市场改革中政府监管方面的应用进行阐述。其次,对国家层面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山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和政府监管的现状进行了总结,在梳理山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四个阶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山东省有关政府机构在电力市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再次,结合笔者工作实践和访谈找出电力市场化改革中政府监管存在政府推进改革工作协调难度大、政府动态监管能力弱、市场体系建设不完善、改革中市场信息获取困难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研究分析出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政府监管组织体系与改革要求不协同、政府角色定位存在偏差、市场理念未真正建立、相关法律制度级支持政策等。最后,总结英美德法等电力市场化改革相对成熟的国家的改革实践和政府监管情况,对比山东省电力市场化改革中政府监管的实际情况,从完善电力监管组织体系建设、明确政府监管角色定位、转变理念建设公平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支持政策四个方面人手,对完善电改工作中政府监管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力求在计划体制向市场化体制转轨过程中,实现政府监管能力优化以及摆脱政府越位、错位、失位的弊端,使政府监管机制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