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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和存在并非偶然.而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我国新公司法明确赋予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这将有利于完善我国公司制度,促进我国公司的健康发展。然而新公司法实施两年多以来,人们当初所预期的一人公司制度在鼓励个人投资创业,繁荣我国私营经济,减少实质一人公司纠纷等”愿望并没有出现。为此,本文试图从公司法利益平衡的立法理念这一角度,从当前我国一人公司的现状入手,分析了阻碍我国一人公司健康发展的原因及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缺陷,并进而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以期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制度有所增益。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对我国一人公司制度进行了研究:
第一部分从公司法的立法理念入手,对公司法立法理念的更新与变更进行了概述,并着重分析了现代公司法的利益平衡理念对一人公司制度的意义和影响。
第二部分对我国一人公司的立法状况和一人公司的现状作了评述,着重分析了阻碍我国一人公司健康发展的原因,进而对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
第三部分以利益平衡理念为视角,提出了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制度的构思,并从既要放松对一人公司和股东的管制,又要强化一人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最后对我国有关学者的相关建议进行了评述。
第四部分对其他类型的一人公司包括衍生型一人公司、实质型一人公司、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制度提出了相关的构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