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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诉赔偿的具体内容包括赔偿当事人、赔偿范围、保障赔偿实现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刑事附带民诉赔偿是刑事附带民诉制度的核心,在理论层面及实践层面均具有重要意义。刑事附带民诉赔偿关乎着刑事附带民诉制度的存废,关乎被害人的权益,也关乎社会的安定与和谐。然而,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刑事附带民诉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赔偿当事人范围不完善、赔偿范围过窄、赔偿判决难以实现等。在刑诉修改之后,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解决或完善,但仍然存在尚须改进之处,甚至由此引发一些新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首先对刑事附带民诉赔偿的含义及意义进行了解读,然后从我国刑事附带民诉赔偿的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状况入手,探究我国刑事附带民诉赔偿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提出完善建议。全文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刑事附带民诉赔偿的解读。对刑事附带民诉赔偿的含义进行了简单说明,并对刑事附带民诉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及实践意义进行了简要阐述。第二部分,我国刑事附带民诉赔偿的立法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问题。在该部分中,笔者先对我国刑事附带民诉赔偿的现行立法规定进行了归纳然后对于刑事附带民诉赔偿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简单的表述。在赔偿当事人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刑事诉讼法第99条中“被害人”范围的界定不明确;已死亡被害人近亲属的规定刑民不统一且无序可循;将侵财型案件被害人排除在刑事附带民诉原告范围之外,剥夺了该类被害人的刑事附带民诉起诉权;对在逃同案犯不得提起附带民诉。赔偿范围方面所存在问题主要为赔偿范围过窄,对精神损害、死亡赔偿金及残疾赔偿金均不予赔偿。保障赔偿实现的措施方面主要的问题为:刑事被告人财产查明制度缺失;犯罪人被判刑后缺乏后续的赔偿能力。第三部分,我国刑事附带民诉赔偿制度的完善,结合我国国情,针对我国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和完善的个人见解。针对赔偿当事人范围所存在问题提出的建议有:完善“被害人”规定;修正“已死亡被害人近亲属”的表述,将已死亡被害人近亲属修改为已死亡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赋予财产被非法占有、处置的被害人附带民诉起诉权;明确在逃同案犯的被告资格。针对赔偿范围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为:将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以及残疾赔偿金纳入赔偿范围。针对保障赔偿得以实现的措施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为:建立刑事被告人财产查明和附卷移送制度以及建立监狱劳动赔偿制度。为防止遭受犯罪侵害而遭受损失而得不到赔偿的被害人在生活陷入极度困境,提出应建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