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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虽然减轻了农民负担和改善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某些方面,但是由于基层政府的财政困难以及“一事一议”制度未能担当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重任,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显得更为严峻,这种状况在湖南省表现特别突出。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严重不足是制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直接影响到城乡协调发展以及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因此,如何解决当前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问题,己经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本文尝试运用有关经济学理论,对湖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和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进行了实证研究,试图构建一种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需求主导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安排,来解决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以农村公共产品为研究主线,以农民需求为导向,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论述。首先,分析了农村公共产品及其供给制度的相关理论。然后,以这些理论为基础,通过历史与现实的对比,确定湖南省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是税费改革以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一种延续:自上而下的供给主导型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的不足,另一方面造成了供给与需求的脱节。对湖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进行实证研究,剖析了现行供给主导型制度的缺陷,这些制度缺陷引发了湖南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诸多问题。接着,对湖南省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现状、需求结构的特点以及影响需求的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最后,作者提出了构建需求主导型制度的一些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根据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结构的特点来优化供给结构、建立和完善需求表达机制和供给决策制度以及巩固和拓宽供给的筹资渠道三个方面。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体现在试图建立一个以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农民需求为导向,较为完善的多元化的需求主导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