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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格拉克曼(Max Gluckman)是西方法律人类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为西方法律人类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开创了名极一时的曼彻斯特学派,引领了上个世纪中期的法律人类学研究的潮流,其学术思想和研究方法对法律人类学的学习和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不可忽视的价值,尤其是他所开创的曼彻斯特学派、他所代表的新功能主义以及他所改良和新创的研究方法非常值得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但在我国国内,当前学术界对法律人类学的重视程度依然有限,研究的学者较少,投入的精力不多,获得的经费不足,对格拉克曼的法律人类学思想的研究则更是凤毛麟角,急需投入更多的精力研究。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格拉克曼相关著作的梳理研究,较为系统地呈现出格拉克曼的主要法律人类学思想,同时对其卓有成效的研究方法予以专门叙述,以期能够对我国当前的法律人类学研究提供些许启发和借鉴。本文从格拉克曼的法律人类学著作入手,按照格拉克曼的研究经历和著作发表的年代顺序,梳理总结各个时期格拉克曼的法律人类学思想,归纳出其共同特征,提炼出格拉克曼法律人类学思想的重点和精髓。因而,本文首先介绍了时代背景和法律人类学的发展脉络,以及对格拉克曼的相关研究,继而介绍了格拉克曼的生平和学术经历,之后逐步叙述其针对社会控制、社会秩序、冲突与平衡、社会习俗、法律概念、法律运行、部落社会对法律的认识以及司法过程等主题所提出的观点和见解。本文可分为四章,分别为“格拉克曼的生平和学术经历”、“格拉克曼法律人类学研究方法”、“关于冲突与平衡的理论”以及“关于法律观与司法的认识”“格拉克曼的生平和学术经历”简要介绍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当时的法律人类学学术研究方法与研究情况、格拉克曼的成长经历和受教育情况以及格拉克曼的学术生涯;“格拉克曼法律人类学研究方法”介绍了格拉克曼改良和创新的法律人类学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在他的研究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不仅帮助他得出一系列关于部落社会的政治生活、法律生活的结论,也对法律人类学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推动了法律人类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和进步。这些研究方法主要有:网格化的田野调查法,扩展案例研究法、情境分析法、法庭观察法等。“关于冲突与平衡的理论”叙述了格拉克曼的社会控制理论,尤其是社会冲突与平衡理论、社会变迁理论和社会习俗理论,并关注了其对王权、仪式和反叛的看法。这一部分可以被视为广义上的法律思想,因为对社会的控制是不可忽视的法律运行过程和法律追求目标,从这一点来看,社会控制的相关理论是一种社会学意义上的法律。“关于法律观与司法的认识”是全文的重点,着重研究了格拉克曼的法律人类学思想,对法律概念、法律运行、部落社会中的法理学观念和法庭司法程序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梳理,按照法律学科的特点,由大及小,从粗到细,依次探讨了格拉克曼对法理学、宪法、物权与债权、侵权行为与制裁后果以及审判流程等法律专题的思考,提炼出格拉克曼法律人类学思想的精髓。最后,本文简要总结了格拉克曼法律人类学思想的特征和对当今中国法律人类学研究者的启示,希望能对我国的法学学者提供参考和借鉴,引发思考,指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