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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是当前我国民族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关系到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和所流入城市的社会稳定,有利于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我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呈现出民族成份复杂,流动方式多样等特点。由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程度的普遍低下,导致了他们就业面的狭小,限制了他们自我发展,提升生活水平的能力。 目前,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这一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已初步建立。具体表现在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城市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劳动监察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日益成为民族工作的重点之一。但是,这一机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平等就业权没有完全实现,劳动报酬权落实存在缺陷,社会保障权亟待完善,休息权经常受损,劳动救济权途径不畅,职业培训权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加之受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所特有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特征所决定,也使他们的劳动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法学理论为指导,以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依据,以北京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为切入点,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查和个别访谈等方法,调查分析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的现状和其中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的一些措施和建议:消除民族偏见和歧视,保障平等就业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报酬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权;提升维权意识,保障休息权;加强管理与服务,保障劳动救济权;加大培训覆盖面,保障职业培训权。上述建议的提出希望对增强我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一定参考价值,以期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