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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IPO造假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首先,企业IPO造假不利于企业自身的稳健发展,倘若企业在IPO时就虚增资产、虚增收入,在上市之后迫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压力,必然会通过进一步的财务欺诈手段将账目调平。其次,企业IPO造假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企业IPO造假违背了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损害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随着IPO闸门的打开,我国企业造假上市或者疑似造假上市问题越来越严重,比如立立电子、苏州恒久、江苏三友、胜景山河等等。 绿大地IPO财务欺诈作为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例,集中的反应了我国目前核准制保荐阶段IPO发行审核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我国IPO发行审核制度背景,通过对绿大地IPO财务欺诈背景、手段、后果和各参与方的责任进行全面、详细、深入的的分析,探究核准制保荐阶段IPO发行审核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凸显了我国IPO发行审核制度的不完善和缺陷。对于此,本文认为,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的现实考虑,注册制的实施不能一步到位,因此,一方面应通过解决审核标准不完善、各参与方职责规范不明等问题,使IPO发行审核作用得到提高,解决目前欺诈发行严重的问题;另一方面,应逐渐的建立实施注册制需要的资本市场环境,逐步的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本文一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思路、创新之处及局限性的介绍;第二章是对IPO、IPO发行审核制度、财务欺诈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介绍了IPO发行审核、财务欺诈的基本理论;第三章首先对案情进行了简单的回顾,随后对绿大地IPO的资本市场背景、行业背景和自身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四章对绿大地IPO财务欺诈的手段和后果的分析;第五章通过对绿大地IPO中各参与方的责任进行的分析,透视了我国核准制保荐阶段IPO发行审核中存在的问题;第六章是对于我国IPO发行审核制度实施的思考,一方面对我国核准制保荐阶段IPO发行审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另一方面明确了IPO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