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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进行审查,以防检方出现滥用权力不当起诉,与此同时还要审查该案件是否可以开启法庭的审判活动。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有效地连接着起诉程序和审判程序,制约检察机关对于公诉案件的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影响着整个诉讼程序的着开启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整体运行。 基于此,本文研究并提出了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改革的理论渊源以及国外对于此程序的规定和针对我国现行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凸显的弊端来提出具体框架的构建,以期对刑事诉讼理论研究与我国司法实践的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本文由五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阐述了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概念以及在整个诉讼程序中所发挥的功能,以此为前提,为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改革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 第二部分,对世界上不同法系的国家从启动、审查主体、审查标准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并通过充分、系统的研究分析,找到他们的进步之处,从而为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完善找到正确的前进方向。 第三部分,主要比较分析了我国刑事庭审前审查程序三次大的修改,分别对三次修改进行了评析,指出其自身的优点和弊端,以此来告诫我们今后立法者仍应不断改进,不应一直停留在此阶段。 第四部分,从客观方面指出目前我国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现实弊端,以此来为我国改革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指明正确的道路。 第五部分,为了构建我国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笔者从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适用范围,启动,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内容,证据开示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