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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欺诈犯罪是一种跨国的智能性犯罪,随着世界经济逐渐走向一体化,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加强,信用证欺诈犯罪行为越来越狡猾、隐蔽,欺诈者也越来越专业化、高智商化,欺诈犯罪的手段更加巧妙。它严重地危害着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作为国际贸易大国的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将越来越高,面临的欺诈犯罪将会越来越多,使得我国正常的国际贸易面临欺诈犯罪的严重威胁和挑战。 本文首先在基础理论部分对信用证制度进行了概述。从信用证的法律内容,信用证交易的程序、特点,信用证的功能、结算风险以及融资活动中的信用证等方面出发,论述信用证结算的法律机制,对信用证的定义、特点及意义进行了阐述;在借鉴外国学者关于信用证欺诈诸多理论的同时,从刑事法律与民法原理的角度,论述了信用证欺诈及犯罪的内涵;并从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出发,深刻分析了信用证欺诈犯罪发生的主观和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 本文第二部分主要从刑事法律的角度对信用证欺诈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进行分析,同时从民法、海商法的角度对信用证欺诈犯罪进行了剖析,通过此罪与彼罪以及非罪和法律的适用,对信用证欺诈犯罪进行了认定,并阐述了其构成要件,接着分析了欺诈犯罪当事人采用的不同欺诈手段,总结归纳了信用证欺诈犯罪的类型,以便对其实施的欺诈行为予以处罚,特别是对信用证当事人可能面临的欺诈以及受益人的欺诈和其它的欺诈手段进行论述。 第三部分为信用证欺诈犯罪的防治对策研究。通过对西方国家有关信用证欺诈及其犯罪的立法、司法制度的比较分析,论述我国应该借鉴外国一些有益的防治措施,对我国的刑法、民法、海商法等涉及信用证欺诈的相关规定进行剖析,指出我国信用证欺诈方面法制的不健全之处,对完善我国信用证欺诈的法律体系与打击信用证欺诈犯罪行为提出具体的立法、司法建议;同时探讨信用证欺诈在法律冲突时的解决办法以及各方当事人应该采取的自力性救济措施和国际组织在防治信用证欺诈方面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