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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服务对人类生存发展和生态系统的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开展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可为生态系统服务的管理提供必要的科学支撑。目前,生态系统服务的相互作用关系研究大多集中于单一尺度,而对多尺度生态系统服务的相互作用关系考虑较少。因此,本研究基于景观水平、地理分区水平和土地利用水平及像元尺度、城市尺度和流域尺度探索2000-2015年陕西省净初级生产力、产水量、水源涵养和土壤保持服务的时空格局变化,基于相关系数法研究生态系统服务间相互作用关系的特征,并进行空间异质性表达。本研究主要结论如下:(1)2000-2015年,陕西省净初级生产力整体以增加为主,增幅为13.04%。在地理分区水平上,净初级生产力多年平均值表现为陕南>关中>陕北;在土地利用水平上,表现为林地>草地>耕地。2000-2015年,陕西省产水量服务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变化趋势,整体以减少为主,减幅为4.11%。在地理分区水平上,产水量多年平均值表现为陕南>关中>陕北;在土地利用水平上,表现为草地>耕地>林地。2000-2015年,陕西省水源涵养服务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变化趋势,整体以增加为主,增幅为7.03%。在地理分区水平上,水源涵养多年平均值表现为陕南>陕北>关中;在土地利用水平上,表现为草地>林地>耕地。2000-2015年,陕西省土壤保持服务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变化趋势。在地理分区水平上,土壤保持多年平均值表现为陕南>陕北>关中;在土地利用水平上,表现为林地>草地>耕地。(2)2000-2015年,在像元尺度上,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净初级生产力与水源涵养、产水量与水源涵养之间均表现为强协同关系;在城市尺度上,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之间表现为强协同关系;在流域尺度上,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净初级生产力与土壤保持、产水量与水源涵养、产水量与土壤保持之间均表现为强协同关系。在地理分区水平上,陕北地区的净初级生产力与土壤保持、产水量与水源涵养之间均表现为协同关系,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之间表现为权衡关系;关中地区的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之间表现为权衡关系,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净初级生产力与水源涵养、产水量与水源涵养之间均表现为协同关系;陕南地区的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之间表现为弱权衡关系,其余服务之间均表现为协同关系。在土地利用水平上,林地、草地和耕地的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净初级生产力与水源涵养、产水量与水源涵养之间均表现为强协同关系,其余生态系统服务之间大多表现为弱或中等强度的协同关系。(3)2000-2015年,生态系统服务变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及其空间分布在不同尺度上存在差异。在像元尺度上,净初级生产力与土壤保持变化之间以权衡关系为主,所占面积比例为67%,土壤保持与产水量、水源涵养变化之间以协同关系为主,所占面积比例为63%;在城市尺度上,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水源涵养变化之间以协同关系为主,主要分布于榆林和关中五市,净初级生产力与土壤保持变化之间以权衡关系为主,主要分布于除汉中市以外的其它城市,土壤保持与产水量、水源涵养变化之间以协同关系为主,主要分布于延安和陕南三市;在流域尺度上,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水源涵养变化之间以协同关系为主,主要分布于秃尾河、无定河、渭河等流域,净初级生产力与土壤保持变化之间以权衡关系为主,主要分布于北洛河、无定河、渭河等流域,土壤保持与产水量、水源涵养变化之间以协同关系为主,主要分布于北洛河、延河、汉江等流域。在地理分区水平上,净初级生产力与土壤保持变化之间在陕北、关中和陕南地区均以权衡关系为主。产水量与水源涵养变化之间在陕北、关中和陕南地区以协同关系为主。在土地利用水平上,净初级生产力与产水量、水源涵养变化之间及产水量与水源涵养变化之间在林地、草地和耕地类型上以协同关系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