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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早期教育越来越受重视,各种类型的早教机构在我国大中小城市蓬勃发展起来。2012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使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在我国部分地区和城市得到开展。至此,整个社会对早教机构的教育质量更加关注。但是如何评价早教机构,评价过程中是否有科学的标准和依据,这是早教机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虽然我国在早教机构评价标准方面已有一些研究,但是存在一些问题:评价的主体单一,大多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价标准笼统,在实践中不易操作;评价过程中注重评价结构性质量,比如早教机构的硬件设施等,而忽视对过程性质量的评价,比如儿童的成长,早教课程的设置等问题。因此制定一份合理科学的早教机构评价标准是有必要的,也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 本研究通过对太原市早教机构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整理分析得出其评价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价活动不健全,教师和家长都认为评价活动有必要进一步得到完善;评价的标准不统一,不太科学,存在照搬照抄、各自为政的现象。在此现状基础上,本研究根据早教机构本身的特点、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早期教育相关理论,拟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统一的适合太原市早教机构评价的标准。 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一是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分析出太原市早教机构评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二是通过对数据处理和专家讨论等办法最终把评价标准确定为四个维度(管理、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即四个一级指标,十五个二级指标,每项指标都有对应的评价标准。最后得出一份适合太原市早教机构评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