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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正义发端于20世纪中后期。作为现实问题显现在大众面前后,生态正义很快便引起了学术界的热切关注和深入研究。人类活动作为一种理性行为,遵循着以价值观为指导的理念,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人类认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一直以来都将自身利益摆在首要位置,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改造自然的实践行为来获取最大利益,人类可以无偿享用自然资源而不必承担责任和义务。所谓生态正义,是指不同国家、区域、民族、阶层之间在对待生态保护问题上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必须公正平等,是人类在利用和保护生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获得与倾注的一种公正评价。生态正义要求以公平、公正、平等的基本原则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发展,它是正义原则在自然生态保护问题上的拓宽与延展。本文主要着眼于我国西部地区生态正义问题进行研究,我国西部是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矿产、土地等自然资源富集的地区。由于西部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生活,在生态环境领域当中存在着与我国其它地区不同特征的生态正义问题。在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协调西部地区资源开发和利用,更好的促进生态环境科学发展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大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因此,探究我国西部地区生态正义的实现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生态正义的视角,对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发展现状与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发现我国西部地区面临的生态正义问题主要表现为:过度经济开发加剧西部生态的脆弱性;国家政策倾斜导致东西部生态环境差异大;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造成西部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等,本文在此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了实现西部地区生态正义的建设性的解决路径,主要包括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西部大开发;完善环境保护制度理顺生态利益关系;建立西部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教育和培育生态人。通过对我国西部地区生态正义问题的深入而细致地探析和研究,能为我国西部地区生态公平、正义、和谐的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