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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区域高等教育的巨大发展,使得我国逐步进入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发展阶段。省域内,各地市级城市高等教育治理参与主体之间关系愈加复杂,省、市层级政府之间矛盾逐步显现,区域高等教育治理陷入困境。因此,构建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协调机制成为必然选择。而现实中,我国地市级城市高等教育治理的横向参与主体以及纵向政府层级之间均存在力量失衡的状况,故而,实现区域高等教育的有效治理,需要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构建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中的政府协调机制。而对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中各主体之间协调机制的研究是一个崭新课题,现有研究极其有限,使得人们无法把握这一治理模式。鉴于此,本文将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中的政府协调机制作为研究主题。本文以省、市政府间关系为视角,运用治理理论,通过分析我国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中的现实矛盾及国外区域高等教育协调治理机制的现状,尝试从区域高等教育横向治理主体之间以及纵向省、市政府之间的协调治理层面,对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中的政府协调机制进行深入分析。全文共分为5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研究的缘起、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对相关核心概念展开了界定。第二部分论述了本文的理论视角——治理理论下的省、市政府间关系,并对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中的政府协调机制进行了深入阐释。第三部分从横向、纵向以及动态变化层面构建了我国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中矛盾分析的三维框架。本文认为,我国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中的矛盾表现为结构性矛盾、体制性矛盾和调控性矛盾三个方面,并对每一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第四部分通过介绍英、美、法三国区域高等教育协调治理机制的模式,得出对我国的有益启示。第五部分先从纵横两个方面构建了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主体之间的协调框架,并得出构建我国区域高等教育治理中的政府协调机制的路径,表现在三个方面:增强薄弱主体力量、转变政府职能、创造良好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