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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脱钩。而母体高校与独立学院脱钩的实质是资产上的分割。教育部文件出台已是四年有余,母体高校投入到独立学院的资产现状到底如何,存在着哪些问题,问题的原因何在,以及如何在母体高校举办独立学院过程中做好国有资产的保护是本论文要研究的问题。本论文的研究意义在于:第一,有助于普通高校举办独立学院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护;第二,有助于独立学院建立清晰的产权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三,有助于规范母体高校的办学行为和目的;第四,有助于协调母体高校与独立学院之间的利益关系。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普通高校在举办独立学院过程出现的问题很多,理论界对此的相关研究也不少。然而,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发现,最核心也是最本质的问题是普通高校与独立学院之间的资产与产权问题。第二,本文首次运用产权理论、法人治理结构理论和股份制理论,对普通高校举办独立学院过程中的资产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第三,本文根据母体高校对独立学院的资产投入情况以及母体高校与独立学院的产权关系,对独立学院重新分类,这突破了以往从发展模式、办学模式等角度对独立学院进行分类的方法。论文的主要观点与结论:第一,除了少数独立学院外,大部分独立学院的资产都存在着与母体高校纠缠不清、没有进行资产评估的状况,这一方面导致了部分高校的无形资产在运作中流失或贬值,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对于资产回报公平性的怀疑。第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校中校”、“校外校”以及“挂牌”的独立学院,它们之所以导致母体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贬值,是因为母体高校存在着“寻租”的思想。第三,独立学院急需引进股份制的办学模式以及建立清晰的产权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进一步规范母体高校、合作者、院长的办学行为,解决国有资产流失、贬值问题,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解决母体高校与独立学院之间资产回报问题的根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