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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唐代女性人物研究成绩斐然,但是有关唐代宗室女的研究相对较少,涉及受封的郡、县主群体就更少。虽然她们的身份不如李唐公主显赫,但是她们的命运具有相似性,一生受政治拨弄。所以本文借助唐代郡、县主的墓志资料,试图从家庭教育、婚姻、寡居生活以及丧葬等方面梳理宗室女的生活情状,以期探求政治对她们生命历程的影响。经过统计整理,唐代宗室女的墓志铭有47方,其中县主46方,郡主1方。记载宗室女事迹的墓志大体有三类:一是以宗室女为志主的墓志,这类墓志记载详尽,内容丰富,涉及宗室女的名讳、籍贯、家世、品貌、婚姻、生卒年等信息,是本文所依赖的基本史料;二是宗室女与丈夫为合志的墓志,里面记载了宗室女的婚姻状况、丧葬信息,有的还详细记述了宗室女的家族世系等;第三类是附载宗室女的墓志,此类墓志铭记载极其简略,一般只有宗室女的封号与墓主的亲属关系,其他信息便无从了解。宗室女年幼时需要在闺阁接受教育。与普通女子相比,她们的受教条件较为优越。在女德教育方面:培养她们在家孝顺父母,婚后为妇娴淑;生活技能方面:不仅要善于女红,而且还需知勤俭;文艺方面:有专职女师负责教导,学习内容也十分宽泛,所以大多博学多才,技艺俱佳。婚姻是人生大事。宗室女的婚龄与唐代妇女的平均婚龄相比差距非常大,有的宗室女婚配非常晚,实属罕见,早期宗室女晚婚受政治纷争影响较大,中晚唐时期的晚婚和公主晚婚原因具有相似性,主要受政治和战乱的影响。宗室女的婚嫁对象大多是皇亲国戚、名门望族、达官显贵,甚至是蕃属之国国王及子弟,看似地位尊贵,其实她们的婚姻俨然成为李唐皇室谋取政治利益的工具。由于宗室女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加之可以惠及夫家,所以婚后她们的家庭地位较高,生活相对富足,但还是能很好的恪尽一个家庭主妇的责任,大多贤良淑德,与丈夫及其他家族成员相处融洽。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宗室女与丈夫关系并不和谐,这与他们是政治婚姻有关。虽然在唐代妇女离婚改嫁司空见惯,但是却规定寡居的宗室女不得改嫁,所以她们的寡居生活非常艰难。不仅需要承担家庭的重担,抚育子女,经济上捉襟见肘,情感上孤苦无依,只能寻求佛教或道教等作为精神依托。宗室女一旦薨逝,仍按照传统的丧葬形式进行埋葬,主要是夫妻合葬或单独下葬,最大的特点是归葬本家,有的宗室女甚至陪葬帝陵。她们的丧葬一般是国家统一管理,有的由家人主持安葬,丧葬待遇与血缘亲疏和政治密切相关。李唐宗室女的生命历程和公主如出一辙,只是生活形态各不相同。在政治上,她们始终无法脱离皇权的桎梏,从选择婚嫁对象到享受何等的丧葬待遇,全凭统治者意志,一定程度上,她们就是为政治而生,是政治的受害者和牺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