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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对刘震云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是总体来说还是赞扬的声音居多。自从“触电”后,刘震云的创作风格发生了重要的改变,在他后来的作品中,“戏剧化”的因素较多。本选题主要就是针对这种变化,从具体的小说作品《我不是潘金莲》入手,详细地论述这部小说的戏剧化,以理论联系实际的论述方法,分析阐述小说戏剧化的特征及戏剧化所带来的影响。笔者认为在刘震云的众多作品中,《我不是潘金莲》并不是文学成就最高的,但它的确是戏剧化特征最明显的一部。整篇论文由三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章《我不是潘金莲》的戏剧化特征。首先从两种文体:小说与戏剧文体的发展流程变化的文学现象来界定“小说戏剧化”的概念内涵,作家在创作小说时,引入一些戏剧化的艺术表现手法和戏剧化的艺术思维方式。这也就构成了小说戏剧化之所以成立的前提。接着进一步概括出小说戏剧化的特征。在这部分中先是论述了张向东、吕煜、王瑜等人对于小说戏剧化的看法,接着从小说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环境设置来分析戏剧化小说的特征。第二节就专门针对《我不是潘金莲》这部小说从叙事方式与叙事者两个大的方面对“戏剧化”特征作了具体的探讨。《我不是潘金莲》采用视觉化、生活化的对话语言来推动情节。情节设置上,采用偶然性、碎片化的事件串联成故事情节。作者故意隐退了叙事者的声音,全文并没有明显的作者话语和作者的感情态度。第二章《我不是潘金莲》的戏剧化与荒诞性。戏剧化与荒诞性并没有必然关系,有时候剧作家会在需要达到戏剧化艺术效果的时候,使用荒诞性的手法。这一节中,首先针对这部小说在研究中出现的比较突出的荒诞性问题,作了一个有关荒诞性的研究综述,大多数的论者多是从荒诞叙事与严肃主题的关系角度上来论述《我不是潘金莲》的荒诞性的。这一章是从理论上研究荒诞性与戏剧化的关系。刘震云的这部小说采用的是荒诞性的叙事手法,集偶然性事件与必然性事件于一体,全篇总给人一种戏剧化的氛围,然而在这种氛围的背后,更深层次地展示了政治与法律,政府与人民的严肃话题。事实上,荒诞性与戏剧化并没有一定的必然联系,但是在这部典型的小说作品中,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关联性。第三章影视改编对刘震云小说戏剧化创作的影响。本章开始便介绍了戏剧化因素潜入的因素,可以确定的说,随着视觉文化的冲击,小说创作进程中,不得不改编的一个必然趋势。刘震云作为这个大背景下的一位作家,也不可避免的受到这种潮流的影响,也可以说是刘震云主动与影视戏剧相结合,来寻求小说的改革变新之路。但是这个改编究竟如何改编,却是对包括刘震云在内的所有现当代作家的一个巨大的挑战。这一章节中,笔者主要是把眼光放在刘震云的前后期所有具有代表性的小说中,在具体作品文本的比较分析中,更加明了了虽然戏剧化给刘震云及小说家们带来了积极影响,但是也有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作为小说家,无论是在传统背景下,还是在当今影视时代和新媒体时代冲击下的时代,都应该坚持小说的本体地位,适时地吸收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新鲜产物。把影视化的艺术手法作为小说创作的一个辅助工具,来拓展小说的发展空间,提高小说的竞争力。因此我们更应客观、辩证的看待影视改编对小说创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