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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学者王岱舆对人性的论述,是伊斯兰文化与儒家文化结合的典范,他提出了人性二元论的人性命题。采用比较的方法,王岱舆分析了中国思想史上人性善恶的种种观点。他一方面借用儒家语词和其表述方式,另一方面又批评了各种人性学说的不足,最后以颂扬伊斯兰教人性论为逻辑结论,把性命的本体归结为真主之造化。他的人性论是一个独特的人性论,他对人性的看法是二重的,在先天的层面上,他认为人性是善的,人具有灵性,人接近于完满;在现实层面上,他认为人性是恶的,人具有与神性相对的种种世俗的欲望。神性与人性都存在于人的身上,善性与恶性共同构成人的本质,所以他人性论既不同于主张人性纯恶的恶一元人性论,又不同于主张人性纯善的善一元论,而是善恶两重的人性论。不过他不认为善恶在人性中的地位是同等的,相反,他认为先天之善在人性中更为根本,他高于现实本性之恶。他认为善来自真主,恶出于人的偏私,并且认为“秉性”可以向“真性”靠拢,为了恢复真性,他还结合儒家关于“明明德”和“克己复礼”的思想提出了“大哉回回,乃清真之镜子,天地即彼之模范也。万物之拥护,直为全镜之形;教道之蹉磨,皆缘回镜之光。”的概念。这就是说,能按照圣人的教道,加强个人功修,“自己磋磨自己”(即朱熹所谓的“切己”),克己复礼,就能取得“身回太极之清,性回无极之真”的结果。这与张载所讲的“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的意思是一致的,只不过王岱舆的色彩更浓厚一些,并作了全面论述,更具有一定的思辨色彩。伊儒文化都重视人生的精神价值和道德价值,因此也都注重自我修养,认为要实现人生价值,提高思想境界,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完善理想人格,达到最高境界,必须坚持修养或修炼。本文又详细的论述了王岱舆关于人道德境界的看法和修持的方法,这些都有利于伊斯兰教社会道德的发展和实践。在社会生活中,只有个人有意识地遵循被社会广泛认同的道德规范,社会才会有秩序,才会和谐。他关于人性善的看法,正好可以为人道德的产生与实践提供人性上的理论依据。另外王岱舆关于人性秉恶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社会的法律建设。人性既然具有恶的一面,那就意味着人自身具有一种否定性的倾向,它使人落后、消极,做出丑恶的事情,因此人不仅仅按照自己的本性去生活,否则,整个社会就会失去秩序回归丛林。王岱舆善恶两重的人性论,既利于人道德的发展与实践,也利于社会的法律建设。也是说,他的人性论思想将道德与法律统一起来,使穆斯林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受到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调节,从而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