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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在2015年7月发布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同时中央政府成立了联合工作组,要求行业协会在2018年底前完成脱钩任务。政府在推动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改革,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在现代政治话语中,“公共性”的价值不言而喻,行业协会作为公共权利的一种形式,我们在行业协会脱钩任务完成的关键节点,对行业协会公共性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目前学界对行业协会的功能定位研究主要集中于其互益性组织、政府工作“助手”、行业服务组织等,本文在总结归纳前人学术成果的基础上,从公共性角度入手,利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发现行业协会活动的开展主要涉及到三个维度的不同群体,且行业协会作为会员结社的组织、行业体系中的组织以及社会系统中的组织需要满足不同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综上所述本文将行业协会的公共性概括为“社会公益性”、“行业共益性”和“会员互益性”三个维度。本文首先对行业协会的公共性进行了总结性概括,即行业协会“为他人好”的组织属性,然后从行业协会公共性的三个维度展开论述,说明其内涵。对于行业协会角色定位的研究能否继续深入地展开,取决于我们是否能够洞悉不同的行业协会类型和行业协会各维度公共性的存在及其冲突,不然行业协会公共性的概念仍将被模糊化处理,从而使行业协会的多维度公共性关系失衡。本文发现在1979-2001之间,行业协会公共性失衡主要表现为公益性与互益性的失衡,以政府直接干涉协会内部管理为表征,此时公益性对互益性的压制是这对关系的主要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重视市场规则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互益性对公益性的损伤事件开始出现。在2002年以后,以广东、上海、浙江等地为代表的“一业多会”出现,共益性和互益性的关系失衡成为行业协会公共性失衡的主要表现,多个行业协会之间差别化发展成为行业主流,个体协会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重视互益性和忽视共益性。这些片面的利益实现倾向,严重影响了行业协会组织制度价值的发挥,因此,在理论上分析行业协会公共性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协会公共性的发育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赖于稳定的、合理的、张弛有度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行业协会“公共性”的平衡需要在具体事项中具体讨论,本文在最后提出:自治原则、自律原则、民主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外部监督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试图寻找行业协会三个维度公共性的平衡路径,保障行业协会在新时期的发展,这契合当下国家治理改革发展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