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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共危机事件层见叠出,公共危机治理也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和多元化。政府是国家权力的代表,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及扩散性等特点,只是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应对危机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应该整合其他的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治理体系,来更好地应对公共危机以实现“善治”。志愿者作为社会力量中有活力且重要的一种构成,可以作为政府危机治理力量的补充。但是由于公共危机中的志愿者同时具有自发性、灵活性的特点,加之缺乏专门的法律规范等原因,因此在对其管理中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本文以公共危机事件中志愿者管理的现状为背景,从志愿者的管理主体,即政府与志愿者组织,对志愿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进行研究。因此需要从政府对志愿者管理的组织建设、环境建设以及志愿者组织内部的管理这几方面方面进行改善,使公共危机应对中产生的志愿者管理问题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