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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在市场经济中,价格作为生产者之间和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互通信息的媒介,是最有助于促进和调节市场竞争的。而价格竞争也是市场竞争中的一种常规武器。价格竞争一要公平,二要诚实,让经营者赢利赢得心安理得,让消费者掏钱掏得心甘情愿。但是各种各样的价格欺诈行为,却完全违背了公平诚实的价格竞争原则,它以价格欺诈为手段,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种虚假的不真实的价格信息,使价格的竞争功能消失殆尽,严重侵蚀着市场经济的根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价格竞争秩序,从根本上影响了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效发挥。因此,对价格欺诈的规制刻不容缓。 本文从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制的三个重要因素,即价格欺诈的认定、价格欺诈的监管、价格欺诈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入手,分别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在价格欺诈的认定方面,通过对价格欺诈的学术上的探讨及对我国价格欺诈认定现状的分析,找出我国价格欺诈认定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西方国家对价格欺诈认定的借鉴,对我国价格欺诈的认定提出一个完善的设想。在价格欺诈的监管方面,对我国目前存在的价格欺诈的监管机构进行了一个梳理,针对目前对价格欺诈监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价格欺诈的监管方面提出完善的建议。在价格欺诈的法律责任方面,我国目前价格欺诈的法律责任以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为主,刑事责任少有涉及,笔者认为对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制应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者结合在一起,针对价格欺诈行为的严重程度,承担其相应的责任。本文通过对上述三个方面的分析,以期对价格欺诈行为能实现系统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