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私有财产范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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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范畴是贯穿《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核心范畴之一,既是马克思批判国民经济学的突破口,又是马克思重建政治经济学并论证共产主义必然性的锁钥。最初,私有财产对马克思而言可能仅具有法学和政治学意义。随着政治批判和社会历史研究的深入,私有财产的社会历史意义和政治经济学意义相继浮现,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被马克思作为政治经济学基本范畴使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私有财产范畴,不只是来自蒲鲁东、恩格斯等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的启发,也不只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话语继承,而且还来自青年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私有财产是指一种随着外化劳动演变为异化劳动而产生的人对人的经济关系,以及以这种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人对人的统治关系。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是劳动,客观形式是作为财富的各种有体物或无体物。私有财产虽根源于异化劳动,但其产生后就与异化劳动相互作用,并产生其它各种经济关系。私有财产的关系是一种对立关系,其一般形式是无产与有产的对立。伴随私有财产的前进运动,无产与有产的对立逐渐发展并简化为劳动与资本的对立且日渐尖锐化;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在社会中表现为阶级结构日益分化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大对抗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性对抗必然导致旧社会的解体并为人的解放开辟道路。作为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共产主义既是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必然环节,又是现实的运动,但并非人的解放的完成。共产主义阶段之后才是不再需要以扬弃私有财产为中介的社会历史阶段,才是人的解放的实现,即社会主义。马克思对私有财产范畴的阐释,根本目的在于为共产主义和人的解放提供科学的经济学论证。但由于作为社会历史研究的根本方法论的唯物史观尚未成熟,以及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理解尚不完全,因此私有财产范畴不可避免地存在理论缺陷,主要表现为概念上的语焉不详和方法论的内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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