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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间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连接着政府和社区居民,既担任社区自治的载体,又承接政府部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然而我国“强国家”、“弱社会”的社会格局,政府对民间组织实行的“双重管理体制”,对社区民间组织的准入标准和发展路径做了严格的规定。一些出身于基层的社区民间组织在合法性获得、资源汲取及技术管理水平等客观情境的限制下往往容易陷入自主性不足的困境,组织的发展需要紧紧依附于政府,最终演变为延伸国家控制和治理社会的机器,因此社区民间组织自主性的研究意义重大。 本文以自主性理论为依据,以上海市社区民间组织“绿主妇”为研究案例,分析其前后两个阶段的自主性实践策略,总结其自主性实践模式。草创时期社区民间组织规模小、物资少、管理不规范、身份不合法、公信力不足,面临生存和合法化的问题,因此这一时期的实践策略是认同体制和进入体制,即迎合政府的期待,满足政府所需要的社会价值需求和精神文明倡导要求,围绕社区环保事业,踏踏实实干实事,争取政府和社会公众认同的过程;然后设法进入体制以获取合法性身份。身份合法化后,组织运行相对固定化和常态化,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因此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借助体制实现组织发展。笔者借用自主性相关理论,从组织的资源整合和利用、组织结构和网络培育、组织文化整合和组织自我管理四个方面总结“绿主妇”稳定生存状态下的自主性实践策略。社区民间组织正是在认同体制、设法进入体制和借助体制的过程中,在依附性和自主性的张力之下发挥自主性,这一自主性是一种“相对自主性”。基于此,笔者尝试提出若干提升社区民间组织自主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