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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自媒体在迅速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它成为了公众表达自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媒介。自媒体平台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广泛性、开放性、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征。在这里,信息的发布和传递更加地高效便捷,话题的影响度也更加广泛和深远。每一个自媒体用户既是信息的发布者,又是信息的接收者和评论者,任何人都可以充分地行使其表达自由。然而,任何自由都有其边界,表达自由也不例外。如果不将表达自由权限定在法律的框架下加以规制,必然会对司法活动带来负面影响。本文的前两部分分别梳理了自媒体信息传播的特点,阐述了表达自由的概念及其边界。通过这两部分的概述,明确了自媒体环境下表达自由的理论基础。文章的第三部分联系实际,阐释了自媒体用户行使表达自由而形成的公共舆论所带来的正面及负面效应,明确一旦表达自由不加规制、舆论监督职能异化,则会造成损害当事人利益、影响司法公正、危害司法权威的不良影响。第四部分结合一些具有影响力的案件,对刑事案件中公共舆论监督职能异化的原因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主要包括刑事案件容易吸引公众关注、自媒体平台信息内容的多元化及信息传播的随意性、传播主体的自律意识不足、自媒体把关人角色弱化和传播主体与司法主体的思维方式及评价标准存在差异五大方面。处理好舆论与司法之间的关系是各国在司法实践中都需要面临的问题,一些西方国家的管理模式值得我国借鉴。第五部分选取了美国和法国两个不同法系的国家作为代表,把他们处理表达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关系中的做法做以整理和归纳。在前五部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我国规制刑事案件中公共舆论负面影响的几点建议。第一,要完善对自媒体的法律规制,提高立法层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用户实名制;第二,要加强自媒体运营商的把关和监管机制,及时公布权威信息,加强内容审核,适当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第三,建立自媒体用户理性表达的自律规范,加强媒体从业人员、名人和普通用户的自律意识;第四,限制案件承办人的庭外言论和媒体的部分评论;第五,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与公共舆论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司法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希望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论述,能够对刑事案件中公共舆论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关系问题加以探究,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系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