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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是指城中村基层党组织成员或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组织成员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在履行城中村管理工作职责或者协助政府相关部门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利用管理、保管或经手等职务便利条件,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在工作开展中不履行、不适当履行个人工作职责,使国家集体遭受损失或者人民群众利益遭到侵害,按照刑法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城中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关系到我国当前城中村集体经济的健康运行与城中村的稳定发展,关系到我国我国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对构建国家整体职务犯罪预防网络体系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针对城中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进行总体概述。围绕城中村基层组织的概念、城中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概念做出了界定,并分析了城中村基层组织所具备的基本职能以及预防与惩治城中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则主要通过对城中村特殊地域性、“小官大贪”示范效应、基层组织经济化趋势的加强以及基层法治建设层面的缺失等因素分析,对城中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面临的艰难性、复杂性、有效性和持续性困境进行了论述。第三部分重点在于从城中村基层组织中宗族势力渗透影响、利益集团的形成以及基层法治建设不完善和村民监督意识差等角度出发,深入分析探讨城中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频发的影响因素,为第四部分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解决措施做好理论准备。第四部分作为文章的最后部分,侧重于在文章第二部分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困境分析和第三部分职务犯罪频发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强化城中村基层组织自身建设;推进城中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以及强化基层法制建设等途径,更好的解决城中村基层组织成员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