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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发展的四十多年来,我国在积极推进祖国建设的同时,也一直致力于劳动法治建设。随着劳动争议仲裁的回归,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先后实施,我国在劳动立法上不断迈向新台阶。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协商、调解、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并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经济在发展,社会在发展,劳动争议的类型也在发生着多样的变化,随之出现了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与经济环境和社会需要不适应的情况。如何充分发挥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各制度的优势,弥补现存在的不足之处,使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能够以公平正义的方式解决争议,更好地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逐步优化和完善的关键所在。本文第一章通过叙述选题背景,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确立本课题的选题意义并设定完成目标。第二章以劳动争议为出发点,阐述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特点,在此基础上研究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特征,清晰地呈现出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基本框架,并对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必要性作出分析。第三章通过考察美国、德国、法国和日本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总结出非诉讼制度在争议调解中的重要地位,重视完善劳动立法,对劳动争议实行分类处理,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处理的高效性等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启示;第四章通过叙述近几年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发展现状,总结我国在劳动法治路上取得的成绩并对相关制度中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指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不足之处。第五章在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借鉴国外相关制度运行经验的基础之上,提出了重新激活劳动争议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作用、归还仲裁机构独立地位及推动诉讼制度精准发力等一些合理化建议,推崇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向协商“自动化”,调解“行政化”,仲裁“法院化”和诉讼“专业化”的趋势发展,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