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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成为WTO成员国,保险市场竞争加剧。保险公司的直接承保利润将逐步下降,新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保险资金的投资回报。保险公司必须也只能通过扩大保险投资渠道,灵活规避保险投资风险并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来弥补承保亏损。因此,从法学角度研究保险投资制度的完善,即法律应当如何为保险投资监管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是十分有意义的。 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保险投资的资金组成及特点、基本原则。从保险投资监管的理论基础出发,从市场与政府角度对保险投资监管作了概述。接着阐述了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的性质、价值、目标和原则等一般理论;分析了保险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剖析了我国保险投资法律监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投资法律监管的构想,详细论述了保险投资证券化的必要性、基本思路、方式、工具选择及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同时结合《保险法》的有关修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