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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地方民办教育制度创新既是一个已经得到积极实践的事实,也是一个关乎我国民办教育发展、有着重大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本研究立足于我国民办教育实践,系统梳理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性问题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地方民办教育制度创新的探索与实践,并以新制度主义的相关理论为视角,结合典型案例的综合分析,深入探讨地方民办教育制度创新的空间与边界、扩散逻辑与区域模式、动力机制与可持续机制等问题,是目前国内系统研究地方民办教育制度创新问题的一个有益尝试,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研究第三章全面梳理我国民办教育在法人属性、产权归属、合理回报、税收优惠、会计制度、分类管理、落实同等法律地位和办学自主权、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性问题。第四章基于大量的政策文本,系统分析地方政府在明晰法人属性、厘清产权归属、实施回报奖励制度、公共财政资助、政策性优惠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扩大办学自主权、规范财务管理、探索分类管理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等十个制度创新主题上的已有探索与实践。基于上述研究结果,重点探讨创新空间与边界、扩散逻辑与区域模式、动因与可持续机制等问题,得出了如下基本结论: (1)现存法律制度框架和职权范围内,宪法秩序为地方民办教育制度创新奠定合法性基础,政府角色和地位赋予自主性权力和激励,民办教育实践催生广阔空间,但法律规制设置了合法性限度,突破限度的创新容易引致合法性危机。 (2)扩散主题呈非均衡性,且扩散进程中可见明显的制度再创造。采纳制度创新的速度取决于制度创新本身的属性和扩散系统的结构。大众传媒和人(府)际传播是主要的扩散渠道,“观念领导者”是创新传播网络中的要素。政府间的垂直和水平扩散是扩教的基本路径,政策学习和模仿是主要的扩散方法。扩散产生显著的“反梯度”和“制度同形”现象。 (3)扩散的演进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区域意义上的地方民办教育制度创新模式。分类管理综合改革、政策优惠组合主导和公共财政资助主导是目前国内正在积极实践的三种区域创新模式。 (4)潜在利益诉求是地方民办教育制度创新的根本动因,而财政分权、事权下沉和官员激励制度是地方政府追求潜在利益最大化的制度成因。危机情势逼迫、政治企业家推动和合法性机制驱使是诱发地方政府民办教育制度创新行为的三大动力源,其中政治企业家推动是最为关键和核心的要素。 (5)创新合法性危机、政策执行阻滞和创新激励不足是地方民办教育创新难以持续和绩效受阻的主要因素。构建可持续的创新机制需要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制度变革的策略空间、加强政策执行的监测评估和提升地方领导的创新意识。在分类管理转型的新背景下,设置过渡期合理的补偿方案、加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制度建设、实施普遍的财政资助、强化普遍的信息披露、激发普遍的办学活力和丰富民办教育组织形态是地方民办教育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政策议题和制度创新空间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