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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在市场有效、经济主体理性前提条件上的传统金融理论认为:企业的投资决策仅与投资项目本身的收益相关,与融资决策无关。但是随着行为金融学的兴起,大量研究表明在现实中投资者并非完全理性,市场也不是完全有效,投资者非理性因素会对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影响,其所导致的结果不单单是个体间财富的转移,还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Baker、Stein、Wurgler(2003)和Polk、Sapienza(2009)分别提出了股权融资渠道和理性迎合渠道来证明投资者的非理性对于公司投资的影响。且Baker(2009)认为:在市场不是完全有效的情况下,将公司的投资和融资决策与定价理论分开研究是不恰当的。我国股票市场作为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投资者以个体散户为主且投机氛围严重,投资者非理性程度比较高,且企业的投资行为是企业的三大决策行为之一,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故在此背景下,本文从投资者非理性角度研究投资者情绪对于企业投资的影响就比较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回顾了投资者情绪作用于企业投资的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构造了一个从企业层面度量投资者情绪的综合指标,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主要研究了以下四个问题:(1)在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情绪是否作用于公司的投资,且这种作用是通过何种传导机制发挥作用;(2)投资者情绪作用于公司投资所导致的经济后果如何;(3)投资者情绪影响公司投资的程度是否受到公司治理水平的调节;(4)能否通过公司治理来缓解投资者情绪对于企业投资的不利后果。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到如下结论:在我国投资者情绪主要是通过理性迎合渠道直接作用于公司的投资,股权融资传导机制发挥的作用不明显;这种影响具有双面性:既有恶化作用,又有缓解作用;并且企业迎合投资的程度受到公司监督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的调节。故当投资者情绪恶化企业投资时,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监督机制和薪酬激励机制来缓解这种恶化作用,帮助公司更好地实现价值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