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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型借贷形式,P2P网络借贷巧妙地将互联网、创新金融模式和小额信贷技术等相结合,借助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主要形式发挥连接信贷双方的作用。我国最早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成立于2007年,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国内P2P网络借贷行业逐步发展壮大,展现出极大的市场潜力。截至2018年11月,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累计数量达到6431个,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为1189个。仅2018年11月当月,所有平台的成交总量达到1114.543亿元,综合参考收益率约为10.11%。然而,2014年以来,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暴雷”现象频频发生,其中一个不可忽略的一个原因是由于借款人违约而引起的投资者集中挤兑潮。
本文在对P2P网络借贷违约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美国P2P网络借贷行业代表性平台LendingClub平台的借款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分析。在初步探讨过程中,本文着重分析了美国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历程,同时对LendingClub平台的违约率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其针对于平台借款人违约行为的风控政策。结论发现,平台借款人的违约行为除了与宏观经济形势、借款人自身因素,也与平台制定的风控政策相关。分析发现,LendingClub现有的借款人违约风险控制体系主要集中在项目审核、交易费用的确定、利率定制三方面。
为了深入分析P2P网络借贷中的借款人违约行为的影响因素,本文利用LendingClub平台38092个有效样本,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违约行为建立了Logit模型,进行实证验证。研究发现:贷款总金额越大、还款期限越长、贷款利率越高,借款人信用等级越低,还款压力越大,借款人违约的概率越高;借款人的历史不良记录越多,借款人的违约概率越高;虽然借款人的工作年限非常显著,但系数较小,即对借款人的违约行为贡献较小;借款人的各类银行账户的情况及历史违约情况对于其违约行为都有一定的解释度。
通过借鉴对LendingClub平台的借款人违约风险控制体系、平台借款人违约行为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本文对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在行业监管方面,监管当局应适度约束和容忍,明确P2P网络借贷行业准入和退出原则,规范平台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平台犯罪成本,并且完善有效的合格投资者准入制度。P2P网络借贷平台方面,平台应完善借款人信息数据集,建立多渠道信息认证模式,同时应完善个人征信体系,行业协会提供必要帮助。同时,短期平台应健全第三方风险保障机制,长期应提升互联网技术,发展金融科技。另外,借款人应致力于提高自身信用水平,投资者应要谨慎选择P2P网络借贷平台,并完善自我投资理财知识储备库。
本文在对P2P网络借贷违约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美国P2P网络借贷行业代表性平台LendingClub平台的借款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分析。在初步探讨过程中,本文着重分析了美国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历程,同时对LendingClub平台的违约率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其针对于平台借款人违约行为的风控政策。结论发现,平台借款人的违约行为除了与宏观经济形势、借款人自身因素,也与平台制定的风控政策相关。分析发现,LendingClub现有的借款人违约风险控制体系主要集中在项目审核、交易费用的确定、利率定制三方面。
为了深入分析P2P网络借贷中的借款人违约行为的影响因素,本文利用LendingClub平台38092个有效样本,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借款人违约行为建立了Logit模型,进行实证验证。研究发现:贷款总金额越大、还款期限越长、贷款利率越高,借款人信用等级越低,还款压力越大,借款人违约的概率越高;借款人的历史不良记录越多,借款人的违约概率越高;虽然借款人的工作年限非常显著,但系数较小,即对借款人的违约行为贡献较小;借款人的各类银行账户的情况及历史违约情况对于其违约行为都有一定的解释度。
通过借鉴对LendingClub平台的借款人违约风险控制体系、平台借款人违约行为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本文对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在行业监管方面,监管当局应适度约束和容忍,明确P2P网络借贷行业准入和退出原则,规范平台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平台犯罪成本,并且完善有效的合格投资者准入制度。P2P网络借贷平台方面,平台应完善借款人信息数据集,建立多渠道信息认证模式,同时应完善个人征信体系,行业协会提供必要帮助。同时,短期平台应健全第三方风险保障机制,长期应提升互联网技术,发展金融科技。另外,借款人应致力于提高自身信用水平,投资者应要谨慎选择P2P网络借贷平台,并完善自我投资理财知识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