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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金融在一国的金融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配置资源和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或工具之一,它一方面充当政府贯彻实施产业政策的工具和提供低利贷款的窗口;另一方面,又补充、纠正商业性金融在基础产业领域信贷作用的不足和偏差,健全和优化一国金融体系的总体功能,充分发挥其在一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国现有的三家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存在明显的不足,不但不能为相应的地区或产业提供进一步发展的信贷支持和政策导向功能,而且将当初成立之时国家赋予的功能也大大地弱化了。基于这一原因,本论文选择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完善与业务拓展研究为题目,分析如何解决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存在的职能缺位和业务范围狭窄问题,使政策性金融为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政策性金融产生的理论基础、涵义特征、职能作用等方面对政策性金融进行阐述,同时,通过与发达国家的政策性金融的比较研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对我国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职能完善与业务拓展的方向提出一家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