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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我国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立并伴随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日益巩固。新型民族关系的特征被权威性概括为四点,即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民族和谐。这既是我国民族关系的基本现状,也是新型民族关系发展的应然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新型民族关系运行正常,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以相应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民族平等不够全面、民族团结不够紧密、民族互助不够充分、民族和谐不够真实。这些民族关系问题,既有自然成因,也受市场经济环境所累,更是民族政策的创制缺陷以及民族工作的操作偏差所致。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新型民族关系的良性运行,国家必须运用官方控制方式着力解决。而原有的民族政策在原则层面精细不足、操作性不强;在措施层面供给不足、应变性不够,应予制度创新。针对民族平等的不全面性,建议采用民族分殊策略;针对民族团结的不紧密性,建议采用民族共生策略;针对民族互助的不充分性,建议采用民族均衡策略;针对民族和谐的不真实性,建议采用民族整合策略。 这一系列策略的运用,不仅应当在宏观上化解一般问题,还应当在微观层面注意解决诸如少数民族人民代表选举、民族干部选拔、民族乡治理、民族区域自治等政治问题,少数民族就业、农牧业产业化、民族贸易、西部大开发等经济问题,以及少数民族语文使用、民族风俗习惯传承、民族教育、民族法制建设等文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