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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不仅给投资者及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且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并实施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来保障证券市场的稳定及健康发展,对违规的公司进行处罚。而审计师作为外部监督能否出具与实际情况相符的审计报告,使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免受损害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当上市公司被处罚后,可能会变更审计师,变更审计师后后任审计师更容易受到监管部门的监督与关注,因此审计师可能会采用趋于严谨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而提高审计质量。 本文首先对非强制性审计师变更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和上市公司违规受处罚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的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其次阐述了非强制性审计师变更的概念、审计质量的含义及衡量标准和上市公司被处罚的相关内容,再结合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审计风险理论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本文的假设,假设一是被“一会两所”处罚后,相较于未变更审计师的上市公司,非强制性审计师变更对审计质量的正向影响更显著。假设二是上市公司被“一会两所”处罚后,处罚类型越严重非强制性审计师变更对审计质量的正向影响程度更显著。接下来选取样本,对于假设一选取上市公司在2009年到2015年受到“一会两所”处罚的302个样本,构建多元回归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在实证分析中,采用可操纵应计利润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实证结果表明相较于未变更审计师的上市公司,其变更后的盈余管理显著下降。对于假设二选取上市公司在2009年到2015年受到“一会两所”处罚并且又发生非强制性审计师变更的74个样本进行模型检验,结果表明处罚类型越严重,非强制性审计师变更对审计质量的正向影响程度更显著。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