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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是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框架下可由法院主动启动的拒绝承认外国仲裁裁决的抗辩事由。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国际商事仲裁在解决国际商事争端方面的价值,公共政策作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中的一项司法审查制度,以其制度本身的特殊属性,在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公共政策审查制度的运用仍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努力探索公共政策的规范运用成为保障国际民商事交往正常进行的必要。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并关注国际社会中仲裁裁决司法审查领域里公共政策问题及其发展,以期为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起到些许帮助。本文第一章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公共政策的概述。该章以理论分析的方法,主要从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领域中的公共政策的理解入手,分析了国际私法中公共政策的概念、特征和基本理论,介绍了公共政策的分类情况,讨论公共政策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领域中的地位与作用。第二章为各国关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公共政策的立法与实践分析。该章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考察两大法系在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中运用公共政策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情况。公共政策制度本身具有原则性和抽象性,没有统一的立法规定和权威的司法解释,本章通过考察各国对公共政策的法律规定和运用公共政策的具体案例,探讨各国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领域中对公共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在不同法系不同国家的制度运用中深刻理解公共政策。第三章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该章通过分析对国际法协会、国际组织、各国学者关于公共政策的新观点,以及包括欧盟、美国在内不同国家近期关于公共政策的案例实践,探索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公共政策发展的趋势,指出各国倾向对公共政策作狭义解释并严格适用,呈现了国际社会支持仲裁的理念。第四章为我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的公共政策。该章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运用公共政策的立法现状进行考察,在第二、三章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我国立法的主要特点,并详细分析了中国与外国、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的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领域运用公共政策进行司法审查的实践情况。第五章为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公共政策的相关建议。该章建立前四章的分析上,针对第四章提出的目前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第一章中公共政策的基本理论基础,通过借鉴第二章中各国的普遍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参考第三章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公共政策发展的趋势,对完善我国公共政策的合理运用进行理性思考,并提出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