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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融资租赁投资渗透率平均在15%—30%之间,部分欧洲国家可达30%左右,美国则多年长期维持在20%以上。融资租赁连结了金融业和实体经济,是发达国家的第二大融资方式。近些年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发展迅速,但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市场渗透率不到5%,和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相比,与我国实体经济运行需要相比,还有非常大的差距。融资租赁业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因此发展融资租赁业对于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有重要作用。但是资金渠道狭窄成为阻碍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的资金主要来自银行信贷,银行信贷无法适应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对资金量的巨大需求。融资租赁业本身就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因此其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高的现状极大地限制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在中国逐渐兴起,它是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它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进行结构化重组,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以获取融资。融资租赁公司有大量的应收账款,现金流稳定,它与资产证券化的结合有天然优势。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为解决融资租赁业的资金困境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渠道。在资产证券化领域,将研究深入细分到融资租赁资产的相关文献并不多。本文首先探讨了融资租赁及其证券化的理论基础,阐释了国外资产证券化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分析了我国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重要意义;其次研究了融资租赁资产的特殊性以及在证券化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问题,剖析了场外交易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本特征和运作模式;最后对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在租赁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对证券化产品进行定价是其核心问题,能否对其合理定价直接影响到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与流通。本文从市场环境和基础资产两方面分析影响租赁资产证券化定价的因素,通过对资产证券化定价模型的梳理和分析,评析适合我国国情的租赁资产证券化定价模型,认为期权调整利差法(OAS)是目前来说最好的定价方法,不过要运用该模型仍然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最后,文章对最近发行的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定价进行实证分析。最后提出相关建议,为我国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实践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