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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地区是我国长江中游江汉平原长期遭受涝渍威胁的传统集约农区,其涝渍地分布集中、面积大、开发利用意义重大。本研究以在该地区建立两个各具特色的涝渍地综合改良示范区为目标。在广泛收集示范区气候、土壤、地貌地质、水文、经济、社会等资料,全面系统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通过野外调查、定点定位试验、测定,以可持续土地管理原理为指导,系统探讨了其农业与土地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涝渍地开发中存在的诸如方向途径、关键技术、规划实施与效果评价和发展模式等,从1997~2001年用5年时间完成了高场与岑河两个典型示范区的“土地评价—规划—实施”全过程,以期从理论上探讨大比例尺土地评价利用的原理与方法,从实践上探讨我国长江中游传统集约涝渍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结果如下。 1.四湖地区由河流与湖泊相夹形成的不同高程土地随地势由高到低呈现出明显的地带性特征。本研究选择的两个示范区代表了其三个梯次中的两个与涝渍危害密切相关的梯次。对高场示范区典型碟型洼地的分析表明,该地区的水土资源还带有原有湖泊特性所左右的多方面特征,随地势由高亢阶地向低洼湖心的逐渐降低,表现出其在土壤类型、土体构型、地下水位、土壤理化特性、灌排、道路条件等的渐次变化。研究表明,该地区总体上按农业利用的适宜性(质量)可分成5个梯级。在一系列改良利用实践基础上提出了涝渍地的“梯级开发模式”,模式中重点解决了通过农田工程形成与归并梯级、中部水旱轮作地的面积扩大与深度利用、以及微域条件下“退田还渔”的技术指标等问题,为涝渍地的利用方向调整与整治规划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在四湖地区第一梯级向第二梯级过渡区的岑河示范区,通过农田工程整理出大片旱涝保收、灌排两便的标准农田。在对四湖地区的作物及其农作体系的土地利用匹配性能进行详细试验、分析的基础上,在原有多熟制中通过大范围切入瓜类与蔬菜等作物,确立了8种新的种植“优化模式”,成倍地提高了该地区的土地生产率和土地的投效。模式的实施使农田内物质循环加快、化学物质的污染减少、促进了有机肥向农田的大量长期施用,巧妙地解决了改良后涝渍地高产集约农区用地与养地、农田高产与农民增收等问题和矛盾,为当地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3.在大比例尺条件下对涝渍地的农用质量进行评价,采用特尔菲法确定质量要素与分值,采用数量化理论Ⅰ方法进行综合评级,能够将农民与专家的主观评价与参数法的数量化评价相结合,得出对象土地上每一地块的质量分值、找出其优势与劣势及其产生原因,从而有利于将评价结果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农田整治规划进行逻辑衔接,是大比例尺土地评价的一种可行方法。在四湖地区长期实践及综合分析当地气候、土壤、农业利用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四湖地区涝渍地土地建设的标准应以能建立灌排两便的高产农田为目标标准。示范区的土地利用与综合建设规划突出了农田整备和水利设施建设内容。比较国内外低湿地排水与灌溉的有关理念与技术标准,对规划中涉及的排灌等工程技术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涝渍地的大比例尺土地评价与规划的体系化内容与技术进行了深入探讨。 4.两个示范区通过5年的整治与建设实施,与建设前的1996年(为丰欠平年)相比,农田综合生产力指数(IPI)分别提高18.10%和20.04%。建设期间5年的抗灾效益分别达145.6和140.8万元,灌排保证率达到了国家标准的高限。规划实施期间5年遭遇4年灾害,在周围农村经济连年滑坡的严峻形势下,两个示范区保持了经济的稳步增长,5年间人均纯收入累计增长率分别达10.2%和5.6%,比周边地区约高20~40%。产业结构有所改善,岑河示范区农业内部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多种农民生活水平的指标成倍增长。这些均表明涝渍地综合改良示范区的建设取得成功。在此基础上,结合四湖地区多年来区域综合开发的实践,对长江中游传统集约农区的土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模式等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