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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其积极意义是十分明显的,但纵观发达国家股东派生诉讼的发展过程,我们又不能忽视其被滥用的可能性。为了避免重复英美发达国家滥用派生诉讼的老路,我们应当对如何构建防范滥用派生诉讼的制度进行研究。而且实践过程中,股东滥用股东派生诉讼的现象也比比皆是,有些股东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恶意的提起诉讼,有些股东是在律师的挑拨之下为了追求高额的律师费用而提起诉讼等等。因此,本文有必要首先对股东滥用派生诉讼的定义加以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实践中出现的滥用派生诉讼的具体情形,从理论层面分析防范股东派生诉讼的必要性和价值取向,最终针对现实情况提出我国防范股东派生诉讼滥用的制度设计,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是对股东派生诉讼滥用的概念进行总结,界定出明确的定义。然后在此基础上对目前滥用股东派生诉讼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总结和概括。第二章主要是防范股东派生诉讼滥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分析,分别从股东派生诉讼本身的特殊性,消除派生诉讼消极作用以及完善我国立法三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了理论阐述,使建立防范股东派生诉讼滥用的防范制度的原因更加明确。第三章对防范股东派生诉讼滥用的价值取向进行了评析。目前股东派生诉讼被滥用的现象比较严重,防范股东派生诉讼滥用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更加合理的利用股东派生诉讼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为了达到公司的整体最佳利益以及股东派生诉讼立法上的中立。第四章主要介绍了防范股东派生诉讼滥用的诉讼担保制度。美国和日本将此项制度作为防范股东滥用派生诉讼的十分重要的制度,在借鉴两国立法的基础上,对构建我国诉讼担保制度的担保数额,担保的判断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五章主要内容是防范股东派生诉讼滥用的诉讼驳回制度,在这个章节中主要是对美国的在商业经营判断原则基础上的诉讼驳回制度进行分析,讨论了我国是否应当引入商业经营判断原则,以及引入后在构建驳回制度时的其他问题。最后一章,即第六章介绍了股东派生诉讼诉讼和解制度,此制度不同于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和解制度,因此分析和探讨了我国在构建此项制度时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