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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将工程索赔这一概念引入中国,在经历了近30载的风风雨雨之后,工程索赔工作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无论是在索赔事件发生的数量上还是在索赔金额上,都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因此索赔工作开始备受工程参与各方的关注。但是大量的工程实例表明,工程索赔及其管理工作仍然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大背景来说,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原因,使我国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的影响导致建筑市场目前还很不规范;从工程主体方面来说,承发包双方对工程索赔都没有全面和正确的认识;从合同管理水平来说,承包商与索赔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不科学的索赔方法、程序以及对问题的处理方式等原因导致我国建筑业工程索赔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建筑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机会大大增加。按照《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国将其政府项目市场向我国有承揽国际工程资质的企业开放,与此同时,我国的建筑市场也相应地对其他成员国开放,这意味着我国建筑企业将面临来自国内、外市场的双重竞争压力。实践经验表明,要在国际工程市场中占有有利地位,工程索赔是不可缺少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决定工程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研究工程索赔领域的相关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国内建筑企业的索赔意识以及发展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事业都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工程索赔的相关理论做了详细的论述,然后通过对一个由于缺少专门的索赔机构、没有专业的索赔程序及方法而导致合理的索赔要求没有实现经济损失惨重的案例的失败教训总结以及对一个由于具有专业的索赔机构、采用了专业的索赔方法及程序挽回了经济损失的案例的成功经验总结进行对比提出在我国建筑业工程索赔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我国现在工程索赔中存在的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缺乏索赔意识、企业管理机制不健全、对于索赔时限和证据管理不足、索赔专门人才缺乏、索赔管理方法落后等多个方面,然后分析问题的成因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最后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从政府角度来说需要规范市场及法制环境、端正社会对索赔的认识等;从企业角度来说,需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索赔机制与机构,提高公司人员索赔知识与技能等。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目前国内大多数的仅局限于一般的评论的研究成果中脱离出来,在进行了详细的理论介绍后,提出了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方法,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建立健全的工程索赔机构做了系统的论证。但由于资料及本人学识有限,本文对我国建筑业工程索赔现状与对策的研究仅仅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鉴于篇幅和侧重点不同,对于具体的索赔技巧、以及信息技术在索赔管理中日益突出的作用等未进行说明和总结,在未来,对工程索赔中出现的新问题还需在理论层面以及实践中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